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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汽车三包法_2022年汽车三包法全文

tamoadmin 2024-06-03 人已围观

简介1.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汽车三包规定2022是什么?2013年10月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实践证明,《汽车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汽车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1.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汽车三包规定2022是什么?

2022年汽车三包法_2022年汽车三包法全文

2013年10月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实践证明,《汽车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汽车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在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三包规定》的基础上,适应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扩大调整范围、严格三包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较大幅度修改。

修订前的《汽车三包规定》共9章48条,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2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承担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家用汽车产品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技术机构的工作。第二章经营者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按照汽车三包制度的要求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交付修理记录等义务。第三章三包责任,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限和包修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家用汽车产品更换退货的补偿标准和消费者损失赔偿的要求、三包责任转移、三包责任免除条件以及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和其三包责任的相关要求。第四章争议的处理,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途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鼓励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对本规定涉及的用语进行了定义或者说明,明确了有关配套标准和规章生效的日期。

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新汽车三包法: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汽车三包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关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其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要求应当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销售日期;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

汽车三包规定2022是什么?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三包规定增加了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此外,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新规明确要求,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提出的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相关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作出答复。不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应当在答复中说明理由。

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更换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完成更换或者退货,并出具换车证明或者退车证明;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但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新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汽车三包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以上内容参考?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文章标签: # 汽车 # 三包 #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