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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管理办法_北京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最新

tamoadmin 2024-06-16 人已围观

简介1.国家对小区安装充电桩的规定2.充电桩是如何管理的?3.充电桩谁监管4.电动车快速充电站的操作规范5.面对万亿规模的充电桩行业,如何规范管理?最新政策来了!慢充太花时间,快充伤电池,这是很多电动汽车用户很纠结的事情。首先希望大家先了解到,在目前电动技术水平下什么是最合理的充电?那就是厂商随车送的私家充电桩,注意并非是车里的便携式旅行充电器,旅行充电器的功率不过是1.5-3.0千瓦时左右,主要是考

1.国家对小区安装充电桩的规定

2.充电桩是如何管理的?

3.充电桩谁监管

4.电动车快速充电站的操作规范

5.面对万亿规模的充电桩行业,如何规范管理?最新政策来了!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管理办法_北京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最新

慢充太花时间,快充伤电池,这是很多电动汽车用户很纠结的事情。首先希望大家先了解到,在目前电动技术水平下什么是最合理的充电?那就是厂商随车送的私家充电桩,注意并非是车里的便携式旅行充电器,旅行充电器的功率不过是1.5-3.0千瓦时左右,主要是考虑安全需要设计。而车企送的需要在私家车位安装的充电桩功率会在6-7千瓦左右,通常需要6-10个小时能把车辆充满,这种日常充电的方式对于当下的纯电动汽车来说是最合理的,不会伤损动力电池,充入的电扎实耐用。目前有快充功能的纯电动汽车,设计充电效率通常是1-1.5小时充满至85%电池电量左右。经常使用这种充电方式不仅有热失控风险,还会造成动力电池的衰减和影响使用寿命。通常不适合当作日常使用充电方式,适合应急时使用,起码频率不能太高。很多北京的车友反应,自己知道快充伤电池,但等待慢充真心太花时间和精力,承受不起。我想有这样心理的车友一定是所谓的“刚需车主”,定义是在没有私家充电条件的前提下,被新能源购车指标所迫,购买使用纯电动汽车。这种现象只会发生在北京,因为北京特殊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所造成。实际上对于一辆私家车而言,每天使用和在路上行驶的时间不会超过4小时,在家里停放时间不会低于10小时。只要家中有私人充电条件,其实作为充电这件事情的体验完全可以好于燃油汽车要去加油站加油,因为在家睡觉就能充电,而且随用随充,平均每天实际充电时间不会超过4小时(正常慢充4小时,相当于增加150-200公里的续航里程,私家车每天行驶里程通常不会超过100公里),而每天每次出发都是满电满续航里程,根本都会有什么里程焦虑和充电困扰。换句话说,目前纯电动汽车产品对车主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要有更好的用车体验,起码您需要有私家充电条件才行。对于行政管理部门而言增加一个专车专用的私家充电桩,要比增加三个公共充电桩更有意义。 目前充电桩最大的问题还是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即充电桩整体数量并没有达到一定的要求,同时,很多城市即使充电桩数量相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是够的,但是质量还是没有跟上,即快充桩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充电站的运营管理等,下面我就重点针对充电桩数量和质量,聊一聊纯电动车充电那些事儿。充电桩数量问题充电桩的数量到底够不够,是要结合目前市场上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来进行评定的。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化指标就是车桩比,即充电桩数量和目前市面上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之间的比值,这里的新能源汽车,可以重点考虑纯电动汽车的保有量。根据充电联盟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充电桩数量已经超过100万根,结合新能源汽车整体保有量,车桩比大约再35:1,目前则是1:1。充电桩质量问题充电桩光有数量没有质量肯定是不行的。这里的质量主要指两个方面:快充桩比例;充电站点布局合理性问题。后续,公共充电资源,如果电容允许,就应该鼓励多建设快充桩。毕竟慢充桩的利用率肯定是要低于快充桩的。根据特来电公布的充电数据,基本上90%的充电量是来自于快充桩的,足以见得快充桩的重要性。小结国家及政府扶持,引入更多优质社会资源参与到公共充电桩的建设中来,同时,也要设当提高快充桩比例以及充电站点布局合理性。后续,超级快充技术的普及,也将进一步推动公共站点向市中心靠拢。希望此文可以回答楼主问题。 对于纯电动汽车来说,充电是重要的能量补充方式。目前充电桩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快速充电桩,一种是普通充电桩。采用快速充电桩进行充电,时间相对较短,可以有效的提升用车便捷性,而使用普通充电桩进行充电时间则相对较长。不过就目前来看,我国公共充电桩数量依然较少,多数还是以普通充电桩,也就是私人充电桩为主。根据数据统计,截止到2019年12月份,我国公共运营的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之和约121.9万台。而截止到2019年6月份,我国纯电动汽车数量就已经达到了约281万台,车桩数量相差较大,制约了我国纯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车主虽然可以依靠快速充电桩进行充电,但是长时间充电会对电池造成一定的损伤。因为快速充电桩一般是通过增大电流来达到快速充电的目的,而对于目前纯电动汽车所搭载的电池来说。长时间的大电流进行充电会导致化学反应加剧,严重的话会导致热失控的出现。而且对于动力电池来说,充放电反应其实是内部锂离子的运动过程,电流增大,嵌入和嵌出的速度就会受到影响,那么对于对应电池的使用寿命同样有所影响。除了充电桩数量较少,以及采用快速充电会造成安全威胁之外,目前我国的充电桩依然存在布局不完善状况。比如说,现在很多充电桩都布局在一二线城市,对于一些三四线城市或者小县城,甚至压根就见不到充电桩的身影。而且充电桩需要定期的进行维护,目前很多充电桩由于维护不到位,导致并不能达到充电目的。而且由于布局不完善,导致充电桩利用预较低,这些都制约着我国纯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不知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 近几年纯汽车不断出现在消费者的眼中,而且在人们心中的信赖度和认可度也在逐渐提升。想必人们在购买车辆时,一定对纯电动车进行一个初步了解,但是在充电事项方面的关注可能少一些,今天我们就以充电为话题,聊聊那些可能忽略的注意事项。 事项一:选择通风环境好的充电环境 纯电动车在充电时,充电器和动力电池组会产生大量热量,所以要选择通风环境好的场所进行充电,防止由于温度过热,引起安全隐患。 事项二: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纯电动汽车的充电时间较长,一般都在8-10个小时,在炎热的夏天,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来充电,充满电要及时停止,避免因长时间充电对电池产生更大影响。 事项三:充电时关闭车内用电设备 充电时一定要关闭车内电源,例如:大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因为车载电器在工作时会产生大量热量,会对电池内部活性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减少电池的使用寿命。 事项四:建议每天充电 建议纯电动车长期每天充电,使电车的电池处于浅循环状态,这样以来就可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事项五:买纯电动汽车在安全焦虑一定要在意,一定要在BMS上面多多留意。 说到电池的安全性问题,不能盲目的只关注“高能量密度”和“高续航里程”这些数据,一定要了解一下BMS,BMS能有效规避充电导致的起火,使电动汽车的安全事故将大幅降低。 电池管理系统(BMS)是电动车和连接车载电池的重要纽带,主要的功能包括:充放电与预充控制均衡管理、在线诊断与预警、电池状态估计、电池物理参数实时监测、热管理等。以上无论哪个功能不好,都会让电池出现致命的危害。 总而言之,纯电动汽车在充电时的注意事项和一些小细节还是需要注意的,避免损害车辆。此外,养成规范的充电习惯,还可以避免一些汽车的故障及安全问题。 其实电车的好处就是很大程度了解决了不需要摇号就可以挂牌开车,同时更经济省钱。但是新能源电动汽车目前来说影响比较大的两个因素就是续航和充电,因为电动车目前来说在续航上最多的一般是在六七百公里,目前还没有达到1000公里以上的,而充电的话一般慢充大部分需要10个小时左右,而快充的话达到80%一般也要1个小时,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慢充需要这么久? 现在电动车有的价格便宜亲民的车子,续航里程大概是在二三百公里左右,毕竟价格便宜不到十万,甚至几万元就可以买到,按照一个人每天上下班50公里计算的话,而且除去冬天一部分的损耗,估计4-5天就要充电一次,而且东北地区的话可能续航里程更少一些,那么就需要充电的频次更多,同时如果跑个二三百公里的长途,那么基本上每天都需要充个电。 ? 现在的电动汽车充电基本上可以分为快充和慢充两种形式,而慢充之所以称之为慢充就是因为没有快充的那种畅快感,一般慢充需要10小时以上,快充的话基本上一个小时,但是也最多充到80%无法充到100%,所以现在大部分的纯电车都是支持快充和慢充,更好的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尤其是跑长途的时候比较方便些。 电动车充电为什么慢呢,这个是电池本身决定的它的充电速度快不了, 因为电池本身的承受能力是无法绕开的一个因素,也就是说无论外界的充电设备多么牛,功率再大也好,但是电池在能够接受的充电能力方面有短板,所以速度就快不起来。再加上电池容量比较大,所以就会慢。 ? 当然了除了电池本身外,充电设备也有自身的限制要求,毕竟充电桩输出功率越大,充电时间越短,但是充电桩的功率也不可能无限制的大。 虽然快充可以达到80%,但是我们不可能一直使用快充的,因为快速充电会使用较大的电流和功率,会对电池组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寿命也会有影响,而且快充的话需要配套设备,专门的充电桩,成本也会上升,所以一般来说有条件都是慢充。 ?总结分析:为了更好的解决掉充电多、充电慢的这个问题,电动车其实发展还是有很长的路子的,可以通过提升电动车的续航,未来汽车的续航如果达到1000公里以上,那么这个长续航,就可以少充电,而对于普通的慢充如果缩短至3-5个小时,快充的话缩短至10-30分钟,那么都是一个电动车的飞跃进步,当然了电动车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在不久将来都会实现的。 直接丢答案,纯电动车型在充电时受室外温度、电池容量、电池材料、电池电量以及充电桩输出功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2019

国家对小区安装充电桩的规定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产品、电子产品、安防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锂电池、锂电池组、充电器、移动电源及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锂电池芯、电池、电源管理芯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研发:新能源材料;生产、销售:蓄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太阳能灯具、五金、机电、陶瓷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研发、销售、安装:照明器具、电子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环保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配件;室内外装饰装潢、园林绿化施工、市政工程施工;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模板示例6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交直流充电站、配充一体充电站、无线充电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动汽车电源总成、动力总成、电池管理系统总成;悬挂式空铁直流充电站、无线充电站、悬挂式空铁驱动和电源总成;电力变压器、直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配电站、高低压开关柜、环网柜、jp柜、电源质量管理系统、储能电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变电站设计安装施工;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安装施工、电动汽车充电站维护和运营服务、电动汽车销售代理和出租共享服务;充电运营及维护服务;充电站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产销:生物质颗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售电;光伏设备的销售、维护;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光伏发电工程;电气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光伏设备及配件、钢材、金属材料、焦炭、铁矿石、矿粉、五金产品、日用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节能环保设备、服装、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照明设备、水泥、门窗、木材、铁路机车车辆配件、管件、仪器仪表、装饰材料、办公家具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房产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电力设施的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模板示例9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逆变器、电动汽车充电机、锂电充电器、电动车充电器、eps消防应急电源、通讯电源生产、销售,电动车配件、蓄电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批发贸易经营):硫磺、丙酮、2-丙醇(异丙醇)、2-丁酮、环已酮、正戊烷、石脑油、溶剂油闭杯点≤60℃、2-甲基-1-丙醇(异丁醇)、4-甲基-2-戊酮(甲基异丁基酮)、1,2,4,5-四甲苯、邻苯二甲酸酐含马来酸酐大于0.05%、磺化煤油(凭有效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批准证书》经营)、甲苯(甲基苯)、甲醇、乙醇无水、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醋酸乙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3,5-三甲基苯、苯乙烯稳定的、硫酸、高锰酸钾、盐酸、正丁醇、、石油醚、2-氨基乙醇(乙醇胺)、2,2‘-二羟基二乙胺(二乙醇胺)、丙烯酸稳定的、丙烯酸酯、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丙烯酸乙酯稳定的(以上许可经营项目按照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销售(无仓储):工业用白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光伏水泵系统、光伏农业系统、光伏灌溉系统、光伏水泵逆变器、光伏离网、光伏并网发电逆变器、控制器和变频器的研发、销售;电力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机器人、新能源设备、发电设备、光伏产品、智能灌溉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上门安装、销售及相关的应用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光伏水泵系统、光伏农业系统、光伏灌溉系统、光伏水泵逆变器、光伏离网、光伏并网发电逆变器、控制器和变频器的生产;电力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机器人、新能源设备、发电设备、光伏产品、智能灌溉设备的工程施工

模板示例12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锂离子电池;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电池类产品及其相关配套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净水设备、照明器具、取暖设备、通风设备、饮水机、电动自行车、厨卫电器、集成吊顶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节能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水工程、空气源热泵热水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安装、售后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

模板示例14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电动餐车、油烟净化设备、无烟烧烤设备、农用设备研发、组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5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零部件、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路灯、太阳能信号灯、铅锌矿石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和资质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地(水)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中央空调设备、配套通风设备、太阳能热水器及相关配套产品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控制器、纯水设备、环保设备、水处理装置、建材机械、抗冻剂销售;空调、地暖、热水、新风系统工程设计及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生物质能源、重油、燃料油、罐装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板、电子零部件、锂电池组、电机、电机控制产品、控制板、电机驱动板、电子产品、电源、保护板、小家电产品、家电控制产品、通讯器材、电脑及配件、集成电路、ic芯片、移动电源、锂电池(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从事led产品信息咨询、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安装服务(涉限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9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非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材料,电子元器件,应用系统工程及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厂房及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池、移动电源、逆变器、电气运动控制器、电池管理软件、新能源领域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21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煤炭、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燃料油(仅限经营重油或渣油)、沥青(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及限制和禁止经营的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制品、钢材、型材、纺织品、服装鞋帽、杂粮、日用百货、玩具、儿童游乐设施;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环保设备、颗粒机及颗粒机的配套设备、粉碎机、冷却机、搅拌机、烘干机、输送机、分筛设备、破碎机、木屑机、木片机、采暖炉、生物质燃烧机、生物质颗粒燃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4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零配件、礼品、日用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展览服务;企业策划;技术开发;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锂电池,镍氢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26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锂电池动力电池的研发;铅酸蓄电池生产,动力电池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动车系列的零配件的销售;塑料编织袋的生产,塑料薄膜加工,包装袋加工,纸袋生产,包装袋加工,石蜡,锂动力电池、镁铅电池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模板示例27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研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模板示例28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热能生产和供应;生产、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能源生产设备、生物质汽化设备、生物质能源使用装置;收购、加工:农林三剩物;合同能源管理;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放置(不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进出口废物);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纸制品、木材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9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批发和零售;服务器、网络设备、办公设备、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周边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的技术研发与销售;电子产品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推广、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板示例30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凭许可证)(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模板示例31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节能产品技术研发、led照明产品技术研发;餐饮技术的研发推广;生产销售:塑料一次性餐具、厨房设备及包装设备;餐饮管理;新能源燃料的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生物质能源的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节能环保控制系统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车用环保产品的研发、技术推广及技术转让;水处理设备、工业燃烧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机械设备的组装、销售及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五金、建材、机电产品、日用品、办公用品、汽车用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新型节能环保采暖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2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充电站项目及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汽车充电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环保涂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3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复混肥的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秸秆炭、木醋酸的生产(仅限分公司经营);秸秆炭、木醋酸、秸秆炭化专用设备的销售;秸秆炭化专用设备、秸秆炭化副产品的研发;秸秆的收购。

模板示例34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煤炭,燃料油(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消防器材,安全劳保用品;计算机网络设计及开发;醇基燃料的研发;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5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家用电器、电器配件、铝材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7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具体内容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萧)安经字201707004180);销售:钢材、橡胶、有色金属、日用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包装品,塑料原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纺织化纤原料(除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润滑油,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涉及许可证凭证经营),农用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制造

模板示例38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研发;节能技术研发、咨询;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保专用设备、空气净化装置、水过滤、净化机械装置研发、制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水处理系统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弱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金属材料加工、销售;五金、建筑材料、照明灯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销售;空调设备、空气净化装置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9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led路灯、太阳能热水器、电热水器、热水工程系统成套设备、水温空调、水暖器材、空气能热水机组、净水器、净水工程系统成套设备、消防器材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空气能源泵、燃气壁挂炉、冷凝壁挂炉、燃气灶具、家用新风设备、散热器、五金制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0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节能设备、太阳能光伏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电器、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防爆电器、电线电缆、电器自动化控制设备、船用电器、电力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数控机床、塑料电表箱、五金电器、变压器、稳压电源设备、消防电源及不间断电源设备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模板示例41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电池组及配件、风力发电机及配件、太阳能及光伏能源产品、家电产品、电子产品、电动车、应急起动电源、电子元器件、逆变器、充电器、控制器、灯具及配件、汽车用品、橡塑制品、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2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限分支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家用电器批发;家用电器维修;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水处理设备、监控设备、五金产品的销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3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1、新能源技术开发;2、锂电池;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电池产品相关材料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不含商场零售);3、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模板示例44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池、移动电源、手机电脑数码周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蓝牙音箱、耳机、汽车用品、车载电子产品、户外运动产品、智能平衡车、玩具、电子产品的销售。电池、18650锂电池、聚合物锂电池、锂电池组的生产;电池、移动电源、手机电脑数码周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蓝牙音箱、耳机、汽车用品、车载电子产品、户外运动产品、智能平衡车、玩具、电子产品的生产。

模板示例45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锂电池产品、聚合物移动电源、智能充电器、光伏产品、半导体太阳能电池及其配件,半导体太阳能配件的设计与技术咨询;led照明产品、led显示产品、光电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节能环保工程、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设备租凭;可再生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金属原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46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风能、生物能、空气能转化应用的技术研究;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技术研发;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锅炉、暖气片、电暖器、水空调、水净化装置、空气调节设备、电热水器、厨卫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批发(无储存);甲醇;燃料油销售;清洁能源设备的销售、租赁、改造、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利用;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8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气设备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批发;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制造、生产非食用冰;电力金具制造;电工器材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电光源制造;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冷气供应;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源原动机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9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器具及配件的制造、加工、设计、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设备研究、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充电桩是如何管理的?

要求小区必须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并鼓励和支持小区安装充电桩以满足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同时,规定也明确了小区充电桩的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小区安装充电桩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小区应具备安装充电桩的场地和电力条件,确保充电桩的安全、稳定运行。

2、小区充电桩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和标准,确保充电桩的布局合理、方便使用。

3、小区充电桩的运营管理应由专业机构负责,确保充电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二、小区充电桩的建设与管理

小区充电桩的建设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建设充电桩前,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应与充电桩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充电桩的建设方案和管理模式。

2、充电桩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安装,确保充电桩的质量和安全性。

3、充电桩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定期对充电桩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充电桩的正常运行。

三、小区充电桩的使用与监管

小区充电桩的使用与监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小区居民使用充电桩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充电桩的合理使用和维护。

2、充电桩运营管理单位应对充电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防止恶意损坏和盗窃等行为。

3、国家相关部门应对小区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综上所述:

国家对小区安装充电桩的规定主要包括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基本要求、建设与管理、使用与监管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小区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满足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同时,规定也强调了小区居民、运营管理单位和国家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充电桩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等场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规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项目的位置、标高、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充电桩谁监管

一、驾驶员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驾驶员在结束业务后需将充电枪插入车辆插电孔,自行或者通知充电工进行充电,严禁不插充电枪就离开车辆。

2、 驾驶员在操作充电桩的时候做到“三看一听”,第一看,充电桩是否在工作状态,如果不在工作状态,联系技术;第二看,充电枪是否枪头完善,无积水,如发现有水,切勿充电并联系技术;第三看,充电桩进入充电状态;一听,充电枪在插入车辆充电座的时候会有“咔嗒”的锁止声音。

二、场站长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充电桩日常巡检制度,每日一检并登记造册,对各个充电桩的设备状态进行查看及汇总。

2、 充电桩维修记录表,对充电桩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维修进行登记,并详细登记种类及维修情况。 三、副站长对于充电桩的职责

1、充电桩建立一桩一卡,每个充电桩的日常巡检在卡上巡检项进行勾选。并配合场站长汇总场站内的充电桩巡检情况。

2、 配合场站长对于充电桩的日常维修进行汇总登记,对充电桩的故障及时通知技术,并在完成维修的前后进行时间及反馈登记。

3、 完成充电桩的使用记录,登记充电桩的使用时间,次数,日期等,并最终汇总表。

电动车快速充电站的操作规范

充电桩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省级能源局监管。

在中国,充电桩的监管主要分为两个层级。一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强制检定,以保障其安全和合规性。二是各省级能源局负责在本地区范围内管理和监督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

面对万亿规模的充电桩行业,如何规范管理?最新政策来了!

1、本规范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操作、维护的安全操作制度。操作范围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仪器、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及其系统部件。所有相关工作员工需熟记本操作规范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操作规范工作。

2、参加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维护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维护规范与国家相关法规,确保充换电站运行维护工作的安全进行与电动汽车充换电操作状况的准确记录。

3、若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或事故,应按照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执行。 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知国家有关用电安全规定和触电急救法。

2、操作人员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在潮湿区域工作时应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4、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工具的绝缘情况,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

5、操作前应确认车辆已经停在指定的位置,打开车辆动力电池箱盖,检查电池箱外观,开启车辆尾部低压电源。

6、换电机器人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两人操作,一位操作人员,一位监护、检查人员。

2)确保机器人作业时,机器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

3)任何人不得在机器人与车辆、机器人与电池架之间行走(紧急情况除外)。

4)机器人前后移动时,操作人员必须给口令监护人员并得到监护人确认可以移动机器人。

5)确认车上电池盒电磁锁已经所好,关电池箱门,挂好电池箱门的保险绳,关上自动解锁电源,关上车辆后门。

6)确认电池架上电池安装稳固。

7)对机器人运行程序的修改,必须先做试运行再做实际操作。

8)严格按照规定维护保养机器人。记录机器人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7、更换动力电池注意事项:

1)严格带电接近高压电极;

2)电池、电池盒的维护前必须切断电源;

3)若换下的动力电池温度过高或更换动力电池时发现接头极柱有烧黑或熔毁现象,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执行。

4)确认车辆、电池架上电池安装稳固;

8、更换电池时严格避免带电接近高压电机,电池和电池盒的维护前必须切断电源,确认车辆和电池架上电池安装稳定。

9、架上取电池前,托盘必须全部缩回到位,设备停在0度或者180度,工作托盘上不能有电池。

10、机器人左右移动需把托盘和缸缩回到位,高度不超过300毫米。

11、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对车辆进行更换电池或者电池盒维护保养之前,确认车辆停稳,并在所工作的车辆前放置“停车牌”。作业完毕后,让司机签字确认,然后移开“停车牌”。

2)留意往来的车辆。

3)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指引作业。

4)严格按照公交车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作业。 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知国家有关用电安全规定和触电急救法。

2、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及防护用品,在潮湿区域工作时应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3、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工具、设备的绝缘情况,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

4、充电操作步骤:

1)检查充电机三相输入和直流输出线的连接插头是否可靠。

2)选择是否在电池管理模式下运行,根据电池特性设定合适的充电总电压、单体限制电压和充电电流等参数,第一次设定好参数后无特殊情况请勿擅自改动以上参数,下次充电时能自动显示最近一次的充电参数。

3)作好充电记录。

4)若接触器、液晶屏显示、风扇等工作不正常,请勿开机,等待维修处理。

6、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过程中应密切监控充电机的运行状态,包括充电电流,充电电压和电池温度,如有电池管理系统运行还须检测单体电压变化。

2)电池接近饱和后电池电压上升较快,应密切观测及时停止充电。充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处理,记录故障现象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待相关人员处理。

3)若动力电池出现温度过高、冒烟、着火或爆炸等情况,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执行。

4)充电过程中如发现充电机内部响声异常、电流电压显示异常、充电机内有不正常气味或烟雾产生、液晶显示异常、各信号指示灯显示异常等请立即停机处理,以免造成更多的元器件损害。

5)充电过程中严禁靠近充电机和电池,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突然断开电源或负载电源插头。

6)充电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充电时应确保车间内通风正常,并定期检查风扇是否工作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维修,保证通风装置的正常使用。

7)如遇雷电天气,因空气湿度较大,请将充电机先接通电源,待充电机工作30分钟后才能开始充电。

8)若某台充电机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应将同属于该充电架上的充电机全部停机,切断该充电机架的三相电源总开关后才能取下维修。

9)严禁非专业人士拆开充电机,所有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如发生故障,为避免充电机电容剩电危机人身安全,故障发生后应过15分钟才能拆开充电机维修且维修时应做防静电措施。

10)充电机应做好绝缘措施,严禁在充电机上堆放其它物品,充电现场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1)充电车间内必须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12)工作时操作人员应时刻防止撞伤、触电、动力电池意外坠落等伤害。

13)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及将生产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14)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1、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的基本常识,能对监控计算机进行基本操作。

2)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的结构、原理,网络连接及各接入装置功能。

3)操作人员可对现场运行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正常的监视、操作、定期巡检及日常检查。

4)操作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监控系统定时巡检

1)操作人员需对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

2)巡检内容应包括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3)监控系统接入各装置上的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指示灯是否正常显示,装置无死机现象和异常情况。

4)对监控系统的各种运行报表、业务报表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和错误数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操作人员应及时对监控系统主机报告的事项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与充换电现场核对,并报告相关责任部门。

4、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所有现场有人工参与的充换电操作,操作人员在执行充换电远动遥控操作前,必须与充换电现场人员进行确认,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在监控系统上进行遥控操作。

5、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无人工参与的充换电操作,操作人员在执行操作时必须按照预先制定的操作指令流程,核对相关远动信号,确认信号正确并做记录后,在监控系统执行遥控操作。

6、对充换电站内常规充换电操作,应制定常规充换电操作业务流程表。所有由监控系统发起的充换电操作必须根据充换电操作业务流程表进行,由一名操作员发出命令申请,另外一名操作员完成命令核对后下发命令。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操作人员可按照紧急规程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汇报。

7、凡影响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工作前要事先向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申请,并开具工作票,征得相关责任部门同意及系统运行人员许可后方可进行。

8、操作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系统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9、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冒烟等现象,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10、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一次设备检修试验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应核实自动化数据和现场是否一致,不一致时首先应通知检修人员核查;仍未发现故障原因时,值班人员应通知自动化人员进行核查。

11、监控系统的技术管理

1)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一经投入运行,运行人员必须作好运行记录(在运行日志上记录当班系统是否正常,出现的异常情况),交接班时要检查、确认监控系统的运行工况是否正常。

2)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3)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

4)运行人员应仔细观察和分析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发现后应立即上报相关责任部门。

5)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1)在监控主机上不得使用、安装同监控系统无关的计算机软件。

(2)监控系统的网络应为独立专用网络,未经维护部门批准,严禁将任何计算机联入该网络。

(3)为了生产上的需要,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专用网络与本局局域网、省中调自动化专网以及地区县电力公司调度自动化有长期或短期的网络连接,应遵循《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6)监控系统数据备份

(1)运行部门应定期对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监控系统进行数据备份,监控系统及数据库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2)各运行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系统和数据备份制度,确保备份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及时性。

7)运行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和检修工具、仪表、仪器,并分类存放。备品、备件应定期进行检测。

8)监控系统在现场应有齐全的运行资料,如:监控系统装置缺陷记录,主要设备的技术说明书、监控装置接线原理图等。

9)监控系统的图纸、技术资料、档案文件等应统一存放,专人管理。

12、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

1)不得修改、增加、删除监控主机的文件,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计算机操作。

2)严禁带电拔插主机、打印机、显示器连线,在未退出监控程序情况下开机、关机。

3)监控系统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的物品和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

4)监控系统各装置由维护人员负责清洁。

5)监控系统电力专用不间断电源为计算机监控系统专用,未经许可,不得在此电源上接入其它用电设备。

6)明确运行人员在监控计算机上操作的权限,每位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的权限进行操作,严禁用他人的名字和权限进行本人不允许的操作,运行人员需对自己的密码负责。

7)运行中的计算机监控软件系统,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参数设定。

8)监控系统软件、相关应用软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制,严禁外流扩散。

9)监控软件系统使用新引入的应用软件前,应首先进行安全评估,确定无病毒感染、木马及后门漏洞后,方可投入使用。

被纳入新基建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迎来政策红利,市场热度很高。有券商分析指出,未来十年,中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的缺口,将充电桩纳入新基建行列,预计将激发万亿元级别的市场。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扩大,用户规模的增长,相关企业还将开拓更加多样化的增值服务。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私充电桩合计?141.8?万台,其中公共类充电桩?60.6?万台。相对应的新能源车辆则是约470万辆,目前的车桩比例大约在3.3:1,与当初制定的规划还相差甚远。

目前一线城市虽然拥有了足够数量的充电桩,但对于不断增长的新能源用户而言,仍然存在巨大缺口。为了进一步推动充电桩产业建设,2020年以来,各行巨头加速入局充电桩行业。

今年以来,宁德时代、蚂蚁金服、华为等跨界选手纷纷进行了布局。此前蔚来、特斯拉等整车企业也早已开始运营相关业务。作为配套设施的重要推动建设者之一,早前国家电网也曾发布计划,今年全年投资27亿元建设新充电桩7.8万个。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充电桩市场仍然巨大的规模空间,近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回暖,也进一步拉大了对充电桩的需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万辆和13.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0%和67.7%。

面对不断增长的规模,数量和类别都更加丰富的选择,对充电桩的规范管理,显得更为必要。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其中提出将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并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

公告指出,凡是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并在使用中接受强制检定。除此之外的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亦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据公告内容,进行强制检定时,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和"进行周期检定"两种方式。"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分为两种: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只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另外,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文章标签: # 充电 # 批准 # 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