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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怎样征收缴养路费,新能源汽车怎样征收缴养路费的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资金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关于“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公路养护部门缴纳养路费”的规定,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物价局(91)交工字714号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联合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路养路费(以下简称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

新能源汽车怎样征收缴养路费,新能源汽车怎样征收缴养路费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资金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关于“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公路养护部门缴纳养路费”的规定,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物价局(91)交工字714号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联合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路养路费(以下简称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专项事业费。第三条 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由省交通厅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按照“收管用一体,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严格核查”的原则,由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的征稽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征收稽查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和决定减征或免征养路费。第四条 凡有车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缴纳养路费,不得拒绝接受检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第二章 养路费征收稽查机构第五条 省公路管理局、各市(地)公路管理段(局)、各县(市、区)公路管理站(局)设立养路费征收稽查办公室。第六条 养路费征收稽查机关(以下简称征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国家公路养路费征收政策、法规、规章;

(二)按章收费,加强费源管理、车辆台帐管理、停驶车辆牌照管理、票证管理、费款上解和收入核算管理等;

(三)依法上路上户对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稽养路费,并对停车场(站)、码头和公路上的车辆进行有关养路费缴纳情况的抽验;

(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隧道口、渡口等地设立固定或临时的养路费征收稽查站;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有车单位和个人按章给予处罚;

(六)与各车辆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定期了解车辆新增及变动情况,并通过车辆年审年检,核验其养路费票证及缴费情况;

(七)加强养路费征收管理研究和人才培训工作,提高征费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第七条 征稽人员执行公务应统一标志,佩戴“中国公路征费”胸章,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征费检查证》。养路费征稽专用车,应装有白底蓝字的“中国公路征费”标牌,公路路徽标志,红色闪光警灯和警报器。第三章 养路费的征收和免征范围第八条 下列车辆应缴纳养路费:

(一)凡领有牌证(包括临时牌证、试车牌证)的各种客货汽车、特种车、专用车、牵引车、简易汽车(含农用运输车),拖带的平板车、轮式拖拉机、摩托车(包括简易三轮机动车)等机动车、挂车,以及从事公路运输的畜力车;

(二)军队、公安、武警系统内企业的车辆和参加地方营业运输,承包民用工程、包租给地方单位或个人的车辆;

(三)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车辆;

(四)驻鲁国际组织和外国办事机构的车辆,外国个人在鲁使用的车辆及临时入境的各种外籍机动车辆。第九条 下列车辆暂定免征养路费:

(一)按照鲁政发〔1981〕71号和鲁政发〔1981〕147号文件所确定车辆定编标准配备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不含企事业单位自办的技校、干校及校办工厂等)并由国家预算内经费直接开支的五人座(含五人座)以下的小客车;

(二)外国使(领)馆自用的车辆;

(三)只在城建部门修建和养护管理的市区道路固定线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电车公司的公共汽车、电车(不包括任何出租车);

(四)经省级公路管理部门核定设有“固定装置”的下列车辆:

1.城市环卫部门的清洁车、洒水车;

2.医疗卫生部门的医院、急救站、妇幼保健站的专用救护车,医院、急救站、血站的采血车,卫生防疫站的防疫车、冷链车;

3.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监测车;

4.公安、司法部门的警车、囚车(设有囚箱)和消防车;

5.防汛部门的防汛指挥车;

6.铁路、交通、邮电部门的战备专用微波通讯车;

7.民政部门火葬场的殡葬车。

(五)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国防费开支的军事装备性车辆;

(六)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管理部门的养路专用车辆;

(七)经县级公路管理部门核定完全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和畜力车;

(八)县以上(含县)民政部门的敬老院、救济院、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医院五人座以下(含五人座)的小客车。

暂定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如改变使用性质,超出使用范围,变更使用单位,参加营业运输等均应缴纳全额养路费。

养路费缴纳范围、方式及时间

■ 养路费缴纳范围

1.凡领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含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牌照(包括临时牌照、试车牌照)的各种客、货汽车、特种车、专用车、挂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试验车、摩托车。

2.军事、武警系统改挂地方号牌的车辆。

3.临时入境的各种外籍机动车辆。

4.国家暂定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在改变使用性质、超出使用范围、变更使用单位时,也应缴纳养路费。 公安部门对欠费车辆一律不予年检及办理过户、停驶、转籍、注销等异动手续。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欠费车辆一律不予年检及办理过户、停驶、转籍、注销等异动手续。

■ 养路费征收方式

使用现金或支票结算方式征收养路费。

■ 养路费征费时间

1.使用支票、现金结算的时间:车辆所有人应于每月初至当月末缴纳次月养路费。即全月均可缴纳次月养路费,请车户选择合适的缴费时间,尽量错开月底、月初缴费高峰,以免排队,耽误您的时间。另外,为方便您缴费,缓解缴费难,我处还在每季度末20日至次季度初5日的缴费高峰实施承诺服务,晚收费至20:00,且双休日不休息。南城、北城、城西、城区、五个收费中心所有双休日不休息(节假日除外)。工作繁忙的车户可在延时服务期间缴纳养路费。

2.两轮(含轻便)摩托车在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预缴养路费的,每辆征收200元。

3.专业运营单位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所属征稽所报送“专业运输企业利润表”,经审核无误后征收其上月养路费。

4.免征车辆按北京市路政局每年年末公告的时间到征稽处南城收费中心办理免征手续。

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征收机构一览表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东城养路费征稽所

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

63538598

西城养路费征稽所

西城区西绒线胡同66号

66087004

宣武养路费征稽所

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

83527350

朝阳养路费征稽所

朝阳区朝外团结湖中路

85982024

海淀养路费征稽所

海淀区小西天志强园23号楼

62257789

丰台养路费征稽所

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

63538561

石景山养路费征稽所

石景山区古城东街8号

68876990

城区收费中心

东花市北里西区23号楼B座

67136907

城东收费中心

朝阳区东四环窖洼湖桥东侧

87354363

城西收费中心

海淀区杏石口路乙49号

88432689

南城收费中心

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

83559001

北城收费中心

海淀区花园北路牡丹园北里甲2号

62082466

养路费征稽处免费组

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

63538789

养路费征收管理所

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

87625023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内

64453833

东方基业汽车城

朝阳区姚家园路甲1号

51193162

稽查大队

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

63538783

通州养路费征稽所

通州运河大街80号

81525374

顺义养路费征稽所

顺义区潮白大桥东

89470169

怀柔养路费征稽所

怀柔迎宾北环岛西北角

89683605

密云养路费征稽所

密云县西大桥路71号

69041834

密云养路费征稽所古北口分所

密云县古北口镇

81051109

平谷养路费征稽所

平谷区城关新平西路

69961553

大兴养路费征稽所

大兴县黄村海子角

61242278

房山养路费征稽所

房山区城关镇马各庄村北

89323127

房山养路费征稽所良乡分所

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嘉世苑小区30号楼底商

60341658

昌平养路费征稽所

昌平区永安32号

69742712

延庆养路费征稽所

延庆旅游局南侧

81196855

门头沟养路费征稽所

门头沟石龙北路28号

69807194

门头沟养路费征稽所清水分所

门头沟清水道班院内

6085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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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 养路费 # 征稽 # 车辆